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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单位 |
| 浏览次数:253次 发布时间:2009-5-5 0:00:00 |
局属单位:
文化馆
| 青山区文化馆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十里钢城的中心青山区建设七路 52 号,系国办公益性全民事业单位,肩负着繁荣地区群众文化事业的重任。现有在职职工 62 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 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8 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15 人。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壮大,建成拥有约 7000 平方米的文化阵地设施,在区委、区政府、区文体局的领导下,文化馆逐渐发展成青山地区人民群众文化活动、文艺辅导、文艺创作和艺术培训中心及中外民间文化艺术交流的摇篮。每年组织开展地区性文化活动达十次以上,其中“元宵灯会”、“武汉之夏”成为青山文化品牌;创作作品每年获市级以上奖不少于 50 件;下基层辅导和培训艺术人才每年不少于 1000 课时和 1200 人次。文化产业逐步发展壮大:电影城、舞厅、网吧等是人民群众最好休闲娱乐的场所。最近,通过第二轮的全面改革,激发了全馆干部职工的热情,他们正以昂扬的斗志、全新的精神面貌去克服困难,开创青山文化繁荣的又一春天。 |
图书馆
青山图书馆概况:
| 馆舍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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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层 报告厅
6F
少儿外借阅览室
五层 电子阅览室
5F 辅导部
典藏室
报刊阅览室
四层 馆长室
4F 采编室
计算机管理室
三层 成人外借室
3F
一层 检索大厅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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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图书馆开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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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馆时间
设施名称 开馆时间 闭馆时间
成人外借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星期四全天政治、业务学习
星期六至星期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6:30
报刊阅览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星期四全天政治、业务学习
星期六至星期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6:30
少儿外借室 星期三下午
下午 14:30---17:30 星期一、二、三(上午)四、五
星期六至星期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6:30
典藏室 星期三
上午 8:30---12:00 星期一、二、四、五、六、日
下午 14:30---17:30
电子阅览室 星期一至星期日
9:0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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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图书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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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图书馆是青山地区唯一一家公共性图书馆,成立于 1978 年,现馆舍于 1990 年建成,面积 1515 平方米。拥有成人外借室、报刊阅览室、少儿外借阅览室、典藏室和电子阅览室五大服务窗口。现有职工 11 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10 人,高级职称 1 人,中级职称 6 人。 1994 年被国家文化部定为“国家二级公共图书馆”。
建馆 25 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截止目前,共有馆藏文献 11 万册(件),率先在武汉市区级公共图书馆中引进了当前较为先进的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 ILASI ,建有馆内局域网,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同时建有多媒体电子阅览室,为读者提供文献阅览的新天地,实现了网上阅读、信息查询、书目检索等。
青山区图书馆始终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服务宗旨,开展了预约借书、代借代还、电话借书、送书上门等多种全方位服务。到目前为止,共有持证读者 6000 余人,日均接待读者 400 余人,年均借阅册次 14 万余册。丰富的服务内容、先进的服务手段、科学的管理方法,使青山区图书馆日益成为广大人民喜爱的文化殿堂,连续多年获得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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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天地
| 阅览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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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图书 成人外借室
视听文献 成人外借室
少儿图书 少儿外借阅览室
成人报刊 报刊阅览室
少儿报刊 少儿外借阅览室
工具书 典藏室
Internet 服务 电子阅览室
电子文献 电子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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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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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图书馆办证、退证、验证规定
一、办证
1 、办证条件:凡年龄在 4 周岁以上的居民携带身份证或户口薄,均可在我馆办理借书证。
2 、办证地点及时间:读者自己选择所需办证的类型,在各外借处工作时间段进行办证( 16 岁以下读者只可办少儿借书证)。
3 、借书证类型及办证方法:
荣誉证:凡向图书馆捐款人民币 800 元的单位和个人,我馆赠送荣誉通用证一个,可享受三年的免费服务(每年前三名可享受 5 年的免费服务);
通用证:带 1 寸照片 1 张,交纳办证押金 150 元(读者请保管好图书馆开出的押金收据,退证凭此押金收据,遗失不补),办证工本费 2 元,每年折旧费 40 元。此证可同时在各外借处按规定借阅文献资料,并可进入各阅览室阅览文献资料;
借书证:带 1 寸照片 1 张,交纳办证押金 50 元(读者请保管好图书馆开出的押金收据,退证凭此押金收据,遗失不补),办证工本费 2 元,每年折旧费 12 元 ( 此证分成人、少儿、期刊证 ) 。
阅览证:带 1 寸照片 1 张,交纳工本费 2 元(此证只限在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使用)。
4 、读者如遗失借书证,请速到原办证地点挂失,补证请带 1 寸照片 1 张,并交纳补办借书证工本费 2 元。
5 、读者所办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二、退证
读者退证(有效使用期满一年以上)须凭押金收据、借书证、身份证或户口薄在原办证地点办理退证手续。
三、验证
读者所办借书证期满一年,必须在原办证地点进行验证;验证时需按办证的类型缴纳年折旧费;未验证者,所持借书证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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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馆舍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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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层 报告厅
6F
少儿外借阅览室
五层 电子阅览室
5F 辅导部
典藏室
报刊阅览室
四层 馆长室
4F 采编室
计算机管理室
三层 成人外借室
3F
一层 检索大厅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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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览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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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外借室规则
1 、成人外借室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入该室,无证不得入内,不得代借;入室时,先将借书证交给工作人员,换领代书牌后方可进入,读者请按代书牌背面的说明使用代书牌。
2 、读者凭借书证每次可借阅文献资料一册,借阅期限为 30 天;读者可凭所借文献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为 30 天(读者可用电话办理续借手续,电话: 86354780 ),每位读者只可续借一次(借文献二册的读者,参照一册读者的借阅规定)。
3 、读者应按规定日期归还所借文献,超过规定期限的,按每天每册 0.20 元交纳滞还费处理(《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九条规定)。
4 、读者应爱护所借文献资料,发生毁损、遗失所借文献资料,不能归还原版式样文献资料的,应当按文献资料价值和出版时间,向图书馆交纳相当于该文献资料 5 —— 20 倍的赔偿金(《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5 、读者应爱护公物 , 讲究卫生 , 严禁在本室吸烟、使用明火和大声喧哗。
6 、读者进出成人外借室须走监测通道,若发现偷盗行为,除追回文献资料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取消借阅资格。
7 、读者查阅文献,先向工作人员领取咨询登记表,填写后方可由工作人员陪同入室查询。
8 、读者如要复印文献资料,经过工作人员同意并带往图书馆复印地点,每次复印文献资料须收取一定的复印费
9 、读者可通过本馆设置的检索系统查阅文献资料。
期刊外借室规则
1 、期刊外借室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入该室,无证不得入内,不得代借;入室时,先将借书证交给工作人员,换领代书牌后方可进入,读者请按代书牌背面的说明使用代书牌。
2 、读者凭借书证每次可借阅文献一册,借阅期限为 30 天;读者可凭所借文献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为 30 天(读者可用电话办理续借手续,电话: 86354780 ),每位读者只可续借一次。
3 、读者应按规定日期归还所借文献,超过规定期限的,按每天每册 0.20 元交纳滞还费处理(《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九条规定)。
4 、读者应爱护所借文献资料,发生毁损、遗失所借文献资料,不能归还原版式样文献资料的,应当按文献资料价值和出版时间,向图书馆交纳相当于该文献资料 5 —— 20 倍的赔偿金(《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5 、读者应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严禁在本室吸烟、使用明火和大声喧哗。
6 、读者进出期刊外借室须走监测通道,若发现偷盗行为,除追回文献资料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取消借阅资格。
7 、读者查阅期刊文献,先向工作人员领取咨询登记表,填写后方可由工作人员陪同入室查询。
8 、读者如要复印文献资料,经过工作人员同意并带往图书馆复印地点,每次复印文献资料须收取一定的复印费
9 、读者可通过本馆设置的检索系统查阅期刊文献资料。
少儿外借室规则
1 、少儿外借室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入该室,无证不得入内,不得代借;入室时,先将借书证交给工作人员,换领代书牌后方可进入,读者请按代书牌背面的说明使用代书牌。
2 、读者凭借书证每次可借阅文献一册,借阅期限为 30 天;读者可凭所借文献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为 30 天(读者可用电话办理续借手续,电话: 86354780 ),每位读者只可续借一次。
3 、读者应按规定日期归还所借文献,超过规定期限的,按每天每册 0.20 元交纳滞还费处理(《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九条规定)。
4 、读者应爱护所借文献资料,发生毁损、遗失所借文献资料,不能归还原版式样文献资料的,应当按文献资料价值和出版时间,向图书馆交纳相当于该文献资料 5 —— 20 倍的赔偿金(《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5 、读者应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严禁在本室吸烟、使用明火和大声喧哗。
6 、读者进出少儿外借室须走监测通道,若发现偷盗行为,除追回文献资料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取消借阅资格。
7 、读者查阅少儿文献,先向工作人员领取咨询登记表,填写后方可由工作人员陪同入室查询。
8 、读者如要复印文献资料,经过工作人员同意并带往图书馆复印地点,每次复印文献资料须收取一定的复印费
9 、读者可通过本馆设置的检索系统查阅少儿文献资料。
少儿阅览室规则
本室收藏有各类儿童报刊 60 余种,为了方便少儿读者阅览,报刊实行开架阅览。为保障少儿阅览室的环境和报刊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1 、少儿读者(年满 4 周岁以上)进入阅览室,凭有效证件( 本馆通用证、少儿借书证和少儿阅览证) ,不得携带书包、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
2 、进入阅览室,先将所带证件交给工作人员换领 阅览牌 方可入内,同时请仔细阅读阅览牌背面的《读者须知》,并按要求使用。离开时,以 阅览牌 换回个人证件。
3 、读者每次凭 阅览牌 换取报刊架上的 一种刊物 ,阅览完毕要将刊物归还原处,并取下 阅览牌 ,不得乱架。
4、读者阅览报刊时应爱珍惜报刊,请勿在报刊上折页、撕页和涂划,毁损报刊的按《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二十二条处以该文献 5 —— 20 倍的赔偿金;偷窃报刊的交公安机关处理;损坏设施、设备的将依法予以赔偿。
5、必须保持本室的安静、整洁,室内不得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和吃零食、嬉闹。
6 、凡进入本室读者,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违者,劝其离去。
报刊阅览室规则
本室收藏有全国各类报刊 300 余种 , 为了方便读者阅览 , 报刊实行开架阅览。为保障阅览室的环境和报刊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1 、读者进入本馆阅览室,必须持有本馆办理的借书证或报刊阅览证,不得携带提包、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
2 、进入阅览室,先将所带证件交给工作人员换领 阅览牌 方可入内,同时请仔细阅读阅览牌背面的《读者须知》,并按要求使用。离开时,以 阅览牌 换回个人证件。
3 、读者每次凭 阅览牌 换取报刊架上的 一种刊物 ,阅览完毕要将刊物归还原处,并取下 阅览牌 ,不得乱架。
4、读者阅览报刊时应珍惜报刊,请勿在报刊上折页、撕页和涂划,毁损报刊的应按《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二十二条处以该文献 5 —— 20 倍的赔偿金;偷窃报刊的交公安机关处理;损坏设施、设备的将依法予以索赔
5、室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吃零食;勿在室内大声喧哗和打闹,不得在室内使用手机或 BP 机,保持室内安静、整洁。
6 、凡进入本室读者,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违者,劝其离去。
7 、衣冠不整者(穿背心、短裤、拖鞋)和年龄不满十六周岁者谢绝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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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园地
新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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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期 新 书 导 读
题名:世界上下五千年
作者:臧瀚之
出版社:京华出版社
馆藏地点:少儿外借阅览室
内容推介:李大钊先生说过,把人类横着看是社会,纵着看是历史,历史就是社会的变革。本书以编年为体例,注重横向与纵向的联系,简洁、生动、准确地将五千年以来,古国文明、社会变迁、战争战事、风云人物、科学和地理的重大发现,编写成一个个妙趣横生的小故事,娓娓道来。此书分为上下册。
题名:五轮书
作者:(日)宫本武藏
出版社:企业管理出版社
馆藏地点:成人外借室
内容推介:《五轮书》是世界三大兵书之一,与《孙子兵法》、《战争论》齐名。它在日本一直红极一时,被日本人看作商场与人际关系必胜之书。与众多管理理论相比较,《五轮书》有一股无法抵挡的优势,它胜在简单和实际,以击败对手为终极目的……
题名:家有宝贝
作者:于凡
出版社:中国工人出版社
馆藏地点:成人外借室
内容推介:国家家庭教育研究中心特派小组,对200多位考上北大、清华的学子和100多个接受管教的失足青年,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跟踪调查。无数事实证明:他们今天的不同结果,主要因素是家庭的不同影响。该书翔实而具体地介绍了引导孩子健康成长的可行性方法,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对那些望子成龙的父母和那些“问题孩子”的父母绝对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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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稽查队
| 文体稽查范围 |
一、营业性文艺演出(含时装、健美、气功表演和民间艺人的演出活动).
二、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台球、电子游戏及其他各类游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三、美术品收售、展销、拍卖等经营活动,有赞助的美术品比赛.
四、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
五、文物经营活动.
六、电影发行、放映.
七、书刊经营活动.
八、经营性文体艺术培训.
九、网络文化市场.
十、体育市场.
十一、其他文体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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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山区文体稽查队向社会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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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办事政策、公开办事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人员。
二、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在2个工作日内有解答,10 个工作日内有结果。
三、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的处理,一般案件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重大案件 6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四、执法公务时由队长指派,必须保证2个以上参加,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文化市场稽查证》、《体育市场稽查证》,做到文明执法,依法办事。
五、廉洁奉公、洁身自律、不得接受可能影响执法公务的宴请、馈赠和其他娱乐活动。
六、本队稽查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变相参与文体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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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中心
| 青山体育运动委员会始建于 1970 年 , 现为青山区文体局体育中心。青山区文体局、体育中心 集群众体育、体育培训、体质测定、社区文体活动、体育产业开发等工作范围为一身,具有较强的体育市场运作能力。青山区文体局体育中心是以综合性体育题材为特色的体育中心,以党的“十六”精神和三个代表”及“全民健身计划”为指导,开展地区性的体育运动会及社区路径的开发建设,并履行有关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30 多 年来,体育中心独立完成了大量的体育运动会的组织、编排、竞赛的具体工作和数以万记的青少年儿童游泳人员的培训工作。发展了不同类型的俱乐部若干个,极大地丰富了青山区人民群众的业余体育文化生活。2003年 ,在区政府、区文体局的领导下,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战胜“非典”成功地举办了青山地区第五届运动青山区游泳池会。体育中心的 宗旨是:服务社会、方便社会群众、塑造良好形象。体育中心现有 1250 平方米的游泳池三个,网球场三个,台球城一座。开发旅游式野外生存新项目一项。我们将继续努力开发、创新更多、更好的项目为青山地区人民群众服务,提高全民健身人口。我们的经营理念是“ 宁可自己麻烦一百次,不让群众麻烦一次” 。 青山区文体局体育中心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服务社会、打造精品”的诚恳态度,愿成为社会各界的永远的朋友!地址: 武汉市青山区冶金大道 33 号 邮政编码: 430080 电话:( 027)86863047(中心办公室)传真:(027) 86863047 |
业余体校
| 业余体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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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业余体校是青山区文体局的二级事业单位,于 1973 年创立至今,办公地址位于青山区体育场内,下设办公室、竞训部。主要职能是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育方针,为国家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推动地区竞技运动水平发展。
青山区业余体校现有工作人员 6 人,设游泳、田径、乒乓球、武术、射击五个运动专项,各专项教练员均为专业出身,并在全国、省、市比赛中获得很好的成绩。青山区业余体校在训运动员近 100 余人次,业余体校以走训形式为主,教练员利用运动员的业余时间进行系统性的训练,较好的培养了运动员的技术水平、身体素质,并多次在全国、省、市比赛中获得好的成绩,把青山区的竞技体育水平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青山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隶属与业余体校的一个独立机构,我校采用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进行运作,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发现体育苗子,推动竞技体育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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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余体校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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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责组织全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管理及科学选材工作。
2 、完成训练周期输送体育后备人才的任务。
3 、协助局体育科组织和参加市级青少年体育竞赛,组队代表武汉市参加省级武术竞赛,协助局体育科承办上级体育部门在我区举办的体育比赛。
4 、国有资产的管理,积极对相关体育设施进行开发利用,保持国有资产增值严防国有资产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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